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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犯罪事件42起,被害人38人!连州打掉涉黑团伙“虎帮”


来源:连州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18 11:03:48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以周建力为首的“虎帮”组织,涉嫌7项罪名,违法犯罪事件42起,被害人38人,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日前,这起由连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犁庭4号”涉黑专案(周建力等1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在连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秋燕,员额检察官黄鉴芳、黄斯迪出庭支持公诉。

“虎帮”利用未成年人犯罪
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严重后果

      经依法审查查明,以周建力为首的“虎帮”组织,利用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弱、辨别能力低、易于控制指挥的特点,歪曲宣传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拉拢、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以连州市区少年群体为犯罪对象,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容留他人吸毒、教唆他人吸毒、贩卖毒品、收取“保护费”等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活动。

       该案涉案人员众多、作案时间跨度长、涉及罪名多、违法犯罪事实多;涉嫌7项罪名,违法犯罪事件42起,被害人38人;涉案卷宗100册,审结报告1653页,字数815405字;起诉书61页,字数29925字;受帮教家庭约30户,社会调查报告4人,亲情会见6次,指定辩护4人。

      “虎帮”组织的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危害了连州市区少年群体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扭曲了连州市区少年群体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破坏公共、教学、司法等社会秩序,导致多名未成年被害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不敢通过报警等正当途径举报控告,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周建力等人的主观恶性极大,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危害后果极严重。

提高政治站位
检察长带头办案

      为严厉惩治犯罪,连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提升办案质效,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考验。

      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该案办理,强调要把该起涉黑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考验的铁案,实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该院检察长钟兆勇带头办案,多次听取该专案汇报,部署指导案件办理工作,确保案件在检察环节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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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钟兆勇(左二)带头办案,确保案件在检察环节顺利推进。

      为提高办案质效,该院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专案检察官办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召开案件讨论会约10次,及时提出补充侦查意见80余条,对涉黑犯罪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特征以及定性问题进行集中研讨,依法提出追诉意见,追诉遗漏同案犯1人、遗漏罪名3人,确保案件审查准确。办案组多次向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汇报案件进展情况,认真听取上级院业务专家的办案指导,为顺利提起公诉打下坚实基础。

匡扶正义
出庭支持公诉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组主动加强与连州市公安局、教育局、学校、社工的合作,对涉案且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但又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18名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进行了法治教育及亲职教育,精准预防犯罪,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为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庭审现场邀请连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等60多人到场旁听庭审。

      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组在庭审前制定出庭预案,切实提升庭审效率,强化指控质效;在庭审中,依法讯问周建力等12名被告人,举证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对律师提出的问题作出有力答辩,取得良好庭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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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连州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判决认定的事实、法律适用与连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基本一致。

      11月26日,连州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判决认定的事实、法律适用与连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基本一致,并采纳了该院的量刑建议,以周建力为组织者、领导者的犯罪组织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教唆他人吸毒罪等七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周建力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年,并处罚金。

      该案的办理彰显了检察担当,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维护守护一方公平正义,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安全的法治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图:南方日报记者 黄津;通讯员 余柏玲

      编辑:林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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